"996工作制",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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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最火的词莫过于:996!近段时间以来,围绕部分企业实行“996工作制”的争议越来越热。一些舆论涉及的互联网大佬们也纷纷亮出自己的观点。

    网友怎么看?

    “996”现象引发热议

    事件

    3月26日,在全球最大的社交编程及代码托管网站GitHub上,一群程序员发起了一个叫做996.ICU的项目,希望理性探讨,通过法律手段,获得雇主对雇员合法权益的尊重,在程序员中获得响应。

    什么是996.ICU?在其域名(https://996. icu)指向的主页最底部,有一个简短的解释:工作996,生病ICU。

    “996”工作制,即朝九晚九,每周工作6天。ICU,则是指重症监护病房。996.ICU,这是程序员之间的一种自嘲说法,意思是如果按照“996”模式工作,以后就得进ICU了。

    针对引发热议的“996”现象,互联网大咖们相继加入讨论。网友中甚至有人总结出一份互联网996公司避雷名单,一时间引起激烈讨论。

    大咖怎么说?

    “996”没有问题,但不能免费加班

    除了企业家外,很多网友也对“996工作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部分网友表示认可“996工作制”:

    @DREAM柳雪松:996,可以有效地把钱都攒起来,挺好的!

    @歪柚柚:年轻人应该明白,幸福是自己奋斗出来的,理解996。

    @UP:不应该抵制996,应该抵制的是强迫996,重要的是要有选择的权利。

    在诸多评论中,有相当大部分网友认为,“996”没有问题,但不能免费加班。

    @难以安静:996没问题,加班工资不能不给。

    @庄家吴:被批评的不是996,而是劳动力的压榨,无谓的加班。我们为啥批评996,因为只让马儿跑不让马儿吃草的比比皆是。

    @张凯:996我也愿意啊,钱到位,加班工资给够就行。

    评论中,也少不了否定派的身影:

    @风之伤:马云工作时间那是人家自愿的,和上班族熬12个小时根本不一样好吗?

    @秀:人家阿里巴巴说了,8小时以外的时间是用来学习、总结、提升业务能力,不是每个公司都能和人家一样。

    @MR.TONG:马老师更关注的是员工的成长,“加学习的班”,有些人曲解别人马老师就没意思了。不过还是坚决反对装模作样坐着混时间的那种加班,毫无意义。

    马云:为加班工资而“996”很难持久

    刘强东:不强制,但京东人要有拼搏精神

    4月11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说,“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你不付出超越别人的努力和时间,你怎么能够实现你想要的成功?

    12日下午,马云再次在微博上公开谈及“996”,他说,“任何公司不应该,也不能强制员工‘996’”,阿里巴巴从来也不提倡,“但是年轻人自己要明白,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为‘996’辩护,但向奋斗者致敬!”

    14日中午,马云第三次谈及“996”,称自己前几天在公司内部关于“996”的观点,批评声源源不断;但是“我们缺的是实话、真话、让人思考的话”。马云还说,为加班工资而“996”的人是很难持久的。

    李国庆:坚决反对“996工作制”

    12日晚间,京东董事长兼CEO刘强东也在自己的朋友圈谈到“996”话题。他回忆了自己的创业史,并提到“京东永远不会强制员工‘995’或者‘996’,但是每一个京东人都必须具备拼搏精神!”他说,自己是“8116+8”(周一到周六,早8点工作到晚11点,周日工作8个小时,每个月休假两天,每年也会休一次长假),享受工作的快感,并愿找到一起为理想拼搏的兄弟。

    专家啥观点?

    当当创始人李国庆12日晚10点46分也更新了微博。他在微博中称,自己坚决反对“996工作制”。

    李国庆写道:“一批老板倡导996,就是9点到公司,晚9点离开公司,6天工作。我坚决反对。”他认为,管理者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效率比员工加班更有价值。他在最后写道: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我赞成撸起袖子加油干,那是实干,巧干,苦干,不是低效率的耗时间。

    互联网行业高利润率盛宴接近尾声

    为何互联网大佬纷纷在这个节点公开表达对“996”这种精神的支持?互联网观察家葛甲对记者表示,“大佬们力推且自认为政治正确的‘996’,只能证明互联网行业的高利润率盛宴已经接近尾声,他们已经越来越难从用户那里获得高额利润了。但是高增长还得继续否则股价会不好看,于是只好把目标投向了员工身上,敦促他们接受‘996’以便企业产出更高的效益。把这次的互联网大佬对‘996’的集体力捧,称之为互联网行业告别黄金时代的最后呼喊,是恰如其分的。”

    律师怎么说?

    插画:胡兴鑫

    “996”工作制违反法律规定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张耀律师对记者表示,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照每天8小时的工作时间计算,早上9点上班,一般中午休息1小时,员工下班时间应为18点;若晚餐休息时间按1小时计算,19点到21点的时间即为当日的加班时间。

    这么算下来,按“996”工作的员工在周一至周六每天均需加班2小时,与“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法律规定明显不符。也就是说,若公司强制实行“996”工作制度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强制要求的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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