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洪道内搭建物为违法建筑 市水务部门及时处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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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京水库泄洪闸要建观景台?》后续

    2018年12月27日,芦淞区白关镇大京水库周边居民反映,金湖度假村紧邻水库泄洪闸,在闸顶搭建脚手架,欲建观景台,村民担心水库泄洪受影响。此事经晚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1月2日,度假村老板严先生向记者提供了部分材料,表示正在向相关部门申请,将暂时停工,并与村民积极协商(晚报去年12月28日A10版、今年1月3日A10版曾连续报道)。

    昨天,市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报道见报后,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此事,立即作出安排,以消除隐患。

    该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

    2018年12月29日,市水务局执法大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人员成立检查组,前往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发现该处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就在大京水库副坝老溢洪道底板上打桩建设钢筋混凝土支柱、阻水,搭建建筑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认定,该建筑物属于典型的违法建筑。

    该工作人员称,早在2012年10月19日,湖南省水利厅就“关于株洲市芦淞区大京水库新建泄洪隧洞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时批复,为应对超频率洪水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在新建隧洞建成投入运行后,仍应保留现有溢洪道的泄洪功能。

    “大京水库库容1300多万立方米,系中型水库,担负防洪和3万多亩农田灌溉任务,而水库大坝是土石坝,若是涨水需要泄洪,新建溢洪道排不赢,就需要启用老溢洪道。”该工作人员称,一旦老溢洪道因违建受影响,积水漫过大坝,就存在垮塌的风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特地将此事以督办函的方式,通知芦淞区政府,区政府在详细了解此事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衔接处理。

    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处理

    目前,市水务局检查组当场对大京水库管理所下达了《2018水利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要求水库管理所督促当事人立即停工进行整改,确保水库防洪安全。

    此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芦淞区政府下达了整改督办函,要求督促度假村于1月2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原貌。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自行拆除,将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记者 陈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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