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引多位政协委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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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过改造后的翠塘,已不再是黑臭水体(资料图) 记者 戴凛 摄

    每年两会期间,环境保护工作都是代表和委员们重点关注的问题。比如市政协委员在去年提交的提案《多管齐下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已得到相关部门回应。

    委员调研提出四大问题

    委员刘坚、徐蓓、周白良、刘可安、龚新胜、李航在调研时发现,株洲市近年来对黑臭水体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市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他们分析,造成水体黑臭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方面,由于近郊垃圾的收集系统不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不健全,造成曹塘坝、天鹅湖附近的居民往水系中倾倒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

    其次,城区雨污分流不完全,部分生活污水或直排入水体,或未完全截留。目前,株洲市的黑臭河段分布着密集的排污口,仅河东合流溢流排放口有13处,绝大多数为生活污水。

    另外,部分水系由于长时间内未及时清淤,形成厚厚的底泥。如合泰东湖、西湖联通渠的底泥污染严重,加上汛期水量较大,在水力冲刷作用下使底泥再次悬浮,导致联通渠在夏季黑臭十分严重。

    还有就是因为地下管网不畅,加剧水系污染。比如河西凿石港附近污水管网未实施到位,周边小区污水只能就近排入凿石港,过高的污染负荷使得凿石港水体持续黑臭。

    建议多管齐下全面治污

    对此,刘坚等委员认为,黑臭水体整治,还需要多管齐下共同推进。

    在监督方面,可通过加强日常督查、评估、考核,形成倒逼机制。同时,组织人大、政协、媒体、市民定期开展视察、监督活动,确保按计划、按节点强力推进。

    在筹集资金方面,可积极争取“海绵城市”“城市双修”等专项资金。同时,本级财政要适当提高黑臭水体整治资金比例。还可采取土地融资、银行贷款、PPP模式等多种途径融资,保障黑臭水体整治的资金投入。

    在治理方面,首先必须完善污水管网和城市垃圾清运系统,清除点源污染。比如,在凿石港、枫溪港等水系周边,完善截污干管。在合流区域,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雨污分流制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快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垃圾收运体系;其次,要通过清除底泥、垃圾、生物残体等污染物,实现内源污染的控制。比如,对东湖和西湖联通渠、天鹅湖等采用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清理,在4、5月份,河道水量较少时采用机械清淤,在7、8月份,河道水量较多时借水力作用进行水力清淤;最后,再向黑臭水体补入清洁水,促进水的流动和污染物的稀释、扩散与分解,真正实现“水安、水净、水亲、水流”。

    远期目标“长制久清”

    市环保局在回复委员提案时介绍,我市目前已编制《株洲市一江八港整治实施方案》,启动编制株洲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实施方案,优先解决“一江八港”污水直排问题,加快建设沿江沿港截污干管,拟计划投资2亿元,对湘江、霞湾港、白石港、建宁港、枫溪港、万丰港、韶溪港、陈埠港、凿石港的污水干管和截污设施建设,计划削减CDO7700吨、氨氮650吨、BOD3500吨、总磷90吨,将对建设美丽株洲带来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住建局回复时表示,我市将按照“一水一策”,针对每个不同水体的黑臭程度及产生的原因,遵循“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和“实用性、综合性、经济性、长效性和安全性”等原则,指导各项目业主单位完成每个整治方案的编制,力求达到“初见成效”不黑不臭的近期目标和“长制久清”的远期效果。下一步,还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管养责任,避免出现新的黑臭水体,杜绝已整治到位的黑臭水体出现反弹。

    (记者 戴凛 通讯员 张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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