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月入2万元,却因大手大脚欠外债 7次偷转公司钱财共4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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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陈驰 通讯员 田虹 刘峥嵘)近日,天元公安分局嵩山路派出所通报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因在两个月内分17次转走公司账户资金49万余元,网店店员王某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介绍,去年12月14日下午3点,嵩山路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文体用品公司报案,报警人称自己公司账户的钱被人偷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介入调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该店员工王某。5天后,在民警多次上门和家属沟通下,王某投案自首。

    据王某交代,公司网店做得很红火,他立下汗马功劳,由此获得老板的充分信任,得以单独打理网店,公司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及绑定的手机号均由他掌握。网店销售提成加上副业收入,他每月收入达2万元,却因花钱大手大脚,导致欠下外债。眼看公司账户中的钱很多,他就玩起小聪明,打算先挪用一部分,再想办法归还。

    去年10月14日,他将公司支付宝账户中的1万元转至自己账户中,几天过去都无人发现。于是,他胆子越来越大,转账金额及频率越来越高,并打算通过网络赌博的方式“以小搏大”实现资金回笼,结果一发不可收拾。

    去年12月10日,他意识到自己难以填补公司支付宝账面亏空,担心被发现后无法收场,就一走了之,潜逃至长沙。

    民警提醒,作为公司员工,应该恪守职业道德,不得触及法律底线,不该拿的钱决不能拿。同时,相关企业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堵住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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