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 5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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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元旦、春节假期是“四风”问题容易复发反弹的重要节点。昨日,市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

    针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凡是对群众举报、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将第一时间查核、第一时间处置,一律严查快办。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市地产发展中心违规用公款购买使用香烟共310条、高档白酒共4瓶;违规发放高温津贴、防寒费共48.28万元,杨大明作为市地产发展中心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分管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2月,杨大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7年,炎陵县九龙经开区违规发放津补贴共213.6176万元,何美存作为党工委书记系重要领导责任者,吴先德在2013年至2016年担任该管委会主任,系重要领导责任者。12月,吴先德、何美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茶陵县湖口镇梅林村用公款购买香烟、茶油等物品送礼。刘武飞作为梅林村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刘武飞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近日,刘武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月至3月,醴陵市商务旅游和粮食局经手购买高档白酒30瓶,金额共计24660元;2017年1月至5月,在参与招商引资过程中,将上述高档白酒用于接待。时任办公室主任易康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近日,易康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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