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陷阱”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据新华社报道,消费者购房时,许多房地产企业往往要求购房人签订补充协议,殊不知补充协议布满“陷阱”。日前,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收集、分析369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公布了多类不公平格式条款。

    这些不公平格式条款主要包括:以格式条款方式预先将法定赔偿标准降低为已付房款的1%,明显减轻了出卖人自身的责任,也限制了买受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一律以交房通知确定的房屋交付之首日为接房日,且以此作为保修期的起算日,与法律规定不符也不合理,实质上缩短了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未设面积误差合理范围,即使面积误差很大,买受人也不能退房,这对买受人显然是不公平的。

    买房时只顾签字,一不小心就“入坑”。 (据法制晚报)

    ▲图/谢驭飞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