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律师说法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昨日,聂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近日他租的车突然被租车公司拖走,还让他承担拖车费用,希望进行维权。记者随后调查了解到,聂先生多次逾期缴纳租金在前,租车公司拖车在后,律师认为此举并无不妥。
租车公司强制拖车“不近人情”
据聂先生介绍,他于去年11月在某租车公司租赁一辆轿车从事网约车,双方约定每月租金为2828元,每个月他都缴纳了租金。两个月前,他停止了网约车工作,将租赁的车辆开往长沙,之后一直在长沙使用该车。9月11日,他最后一次使用这台车,14日取车时却发现车不见了,事后才知道车被租车公司强制拖走了。
“这个月的租金确实逾期10天左右,但是租车公司太不近人情了。”聂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资金紧张,这个月他没有按照双方约定时间缴纳租金,一直到13日才缴纳租金,结果租车公司就不打招呼就拖车,还要他承担滞纳金、拖车费。
对此,聂先生表示他无法接受,同时希望能够继续按照合同租车。
聂先生多次违约,拖车实属无奈
随后,记者向聂先生租车的租车公司进行求证。据租车公司负责人介绍,租车公司并未有任何违约行为。聂先生反映的并非事实,他几乎每个月都没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而且从未缴纳过因此产生的滞纳金。9月份聂先生又逾期10多天交租金,公司采取拖车手段,实属无奈。
该负责人还提供3点意见供聂先生选择: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必须补交之前欠下的滞纳金,并承担拖车费,再交纳1万元违约保障金。如果再违约,将直接从违约保障金中扣除款项。2.如果不想继续履行合同,可以按照违约条款解除合同。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对租车公司的说法,聂先生表示认可。但是他认为每次逾期时间都不长,有时仅一两天,不应该承担相关费用。
租车公司的要求合理、合法
本报法律顾问聂炜认为,聂先生的行为违反了诚信和契约精神,违约行为不论多少,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他的行为还给合同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拖车费本身就属于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部分,所以租车公司向他索要拖车费是合理的。同时,租车公司作为被违约行为损害的一方,提出需要缴纳违约保障金,才能继续履行合同,这一点也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