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骰子与掷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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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聂鑫森

    ▲记录古代骰子戏的雕塑作品

    中央电视台的娱乐节目中,曾播出展示民间高手绝技的“摇骰子”比赛,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比赛规则是:用一长圆型空塑料筒,(一头是密封的,一头为敞口),罩住桌上的一堆骰子(先为十颗,后为二十颗),手抓长筒,先是贴住桌面摇动,再提起来摇动,尔后复贴于桌面疾摇而渐缓慢,最终停住,小心地拔出长筒。第一次的十颗骰子,一字叠起;第二次是二十颗骰子,则排列成两墩。谁摇的骰子,未达到这种造型,即为挑战失败。这种摇骰子的精深技艺,必经过长期训练方可达到。他们一边摇,一边能从声音中听出骰子磊叠的状态,然后再摇,直到完成最后的造型,堪称绝技。

    在旧时代,这种摇骰子的方法,既用之于纯粹的游艺表演,也用之于赌博。

    赌博时,用两颗或多颗骰子,以长筒罩住摇动。先议规则,或比“点数”(骰子仰天一面的点数相加)最多,或比“点数”最少。我曾在一些野史笔记中,读到过有关记载。比如赌点数最少,高手将骰子摇成一叠,最上端的一颗,仰天的一面是一点;而另一个高手也是把骰子摇成一叠,但最上端的一颗,使用内功摇碎了上面的一层,变成了白板,这自然是胜者。还有赌点数多的,高手将每颗骰子摇得横腰而断,上下两面都仰天而现,点数也就多了。港、台的电视剧中,多有此类描写。

    我国流传至今的几种牌艺,如骨牌(又名“推牌九”)、麻将,四人一桌,在揭牌之前,必将两颗骰子投掷,然后将朝天两个面上的“点”数相加,以确定揭牌的顺序。

    骰子,原本是一种赌具,为小巧的正方体,每颗有六面,分别刻上从一到六的“点”数,再施以红、黑(或红、绿)两种颜色,故名“色子”。骰子是用于投掷的,故又名“投子”。最早的骰子,以金、银、铜、铁等材质做成,后改用轻便的兽骨或牙骨而制,“投子”的“投”,去“扌”旁,换成了“骨”旁。

    相传骰子为魏国的曹植所创,原为两颗,赌博时以两颗骰子同时投掷,看谁的“点”数多而决定胜负。

    到唐朝时,增至六颗,握于一拳,投掷到盆中。

    据《骰子选取格》记载,唐开元三年春,几位进士将唐朝的六十八个官职,按品级排列在一张正方形的盘面上,中间排列的是最高级别官职,官职低卑的排在外圈边沿。游戏时,一人先将骰子掷到盘上,然后按其定格位置或前进或后退,先到最高职位者为胜,称之为“升官图”。

    到了明、清两朝,以骰子为赌具的游艺项目五花八门。

    以骰子行酒令。喝酒的人围桌而坐,先由令官握骰子(视人数多少决定用几颗骰子)掷于“令盆”中,依“点”数多少,从令官左边数起,以决定谁该饮酒。第二轮开始时,饮酒者则为令官了。

    在《红楼梦》一书中,写到了贾府的许多棋牌类的游艺活动,都是要使用骰子的,如“斗叶子”,即打纸牌(第七十五回);“告么”,即打麻将(第四十七回);“抹骨牌打天九”(第七十五回)。

    还有一种类似于下棋的博戏“双陆”,自印度传入,盛行于南北朝、隋、唐。在一特制的盘子上,双方各用十六枚(一说十五枚)黑白棒槌形的“马”立于自已一方,按掷骰子的“点”各走步数,先到对方者为胜。

    此外,在“射覆”的游艺中(第六十二回),以掷骰子的方式,产生“射”和“覆”者。这个骰子称之为“令骰”,盛骰子的盆名曰“令盆”。在“占花名儿”的游艺中(第六十三回),先将骰子置盆内,摇后揭开,按“点”数,数至某人,再由某人抽取一枚刻有花名的签子,然后按签子上的提示饮酒行事。

    《红楼梦》第六十三回,说到一种“抢红”的博戏,骰子上有红、黑“点”,参赌者轮流掷骰,看谁的红“点”多。也有“抢黑”的,即以黑“点”多少为胜负。第七十五回,还提到另一种博戏:“抢新快”,用六个骰子,按一定的“点”色组合,定出分数,然后依次投掷,以累计分数最高者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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