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时美
为吸引眼球博出位,株洲尚格香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楼广告牌上公然打出“男人都想多一房”的内容,竟还辩称“不低俗”,自以为“不失幽默”。(详见本报9月5日A08版报道)
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商家在广告中使用低俗语言的现象屡有发生,他们以为用这样的“创意”能达到营销目的,但因为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结果只能遭到受众的唾弃。
就像晚报报道的这起案例,其广告内容引起了市民的反感,被投诉到工商部门,最后因涉嫌发布低俗广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虽然在媒体曝光后,广告内容已经被更换,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其之前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事实,工商部门还是会一查到底。可以说,房地产公司玩低俗“创意”,除了败坏社会风气,还会损害自身利益。
这些年,网络上时不时有优秀的广告受到网友追捧,大家自发地传播这类广告,一点也不介意它是广告。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些广告的创意,都是能够体现正能量、引人向善的。而反观那些低俗广告,其创意起点,无不是有意迎合社会上一些人的低级趣味、不良思潮,并意图借此“风行天下”,但推出这些广告的企业显然低估了受众的审美水平,高估了低俗的吸引力,最后难免“打不到狐狸反惹一身骚”。
《广告法》已经有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道德。作为企业,应爱惜自己的品牌,遵守法律法规,多发布积极正面的广告,切莫把低俗当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