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统一建的报刊亭,如今变“占道经营” 经营户忧心忡忡,部门表态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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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先生经营的报刊亭位于同心路的人行道上 记者 姚时美 摄

    昨日,周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求助:我是荷塘区四三〇的报刊亭经营户,开报刊亭已十多年了,现在城管部门要拆除报刊亭,我没有退休工资,全靠这个报刊亭养活自己,拆了就没有生活来源了。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报刊亭拆了,我就没了生活来源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周先生的报刊亭。周先生今年68岁,一直没有正式工作,最早在四三〇片区摆香烟摊为生。2003年,原四三〇车辆厂三产业公司在片区内统一建设一些报刊亭,他买下一个报刊亭用于经营,靠这个报刊亭养活自己。

    “每个月有1000多元收入,可以养活自己。”周先生说,经营十多年后,报刊亭因过于陈旧,出现损坏,2016年,他翻新了一次。

    周先生告诉记者,8月28日,荷塘区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上门,告知他报刊亭因占道经营要拆除,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8月30日中午12点30分之前自行拆除。

    接到通知书后,周先生很着急,到处奔走,“报刊亭拆了,我就没有生活来源了。”

    随后,记者又来到另外一家报刊亭,经营户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经营的报刊亭也是2003年统一建设的,听说周先生的报刊亭要被拆除,她也着急,“拆了他的,我们的会不会幸免?我又没有正式工作,去哪里谋生?”

    考虑到经营户实际困难,暂时不拆

    昨天,记者来到宋家桥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报刊亭存在十多年,是历史原因形成,考虑到经营户的实际难处和社会稳定,街道办事处正在积极协商上级有关部门,希望寻找一个妥善的办法处理好此事。

    然而,荷塘区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占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通过违法行为照顾经营户谋生,在法律上肯定行不通,经营户可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谋求政策上的照顾去谋生。

    作为区一级城管执法部门,荷塘区城管大队目前的意见是,考虑到社会稳定因素,拆除报刊亭一事暂缓,由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商量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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