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23年的继母生前是“黑户” 如今子女要继承房产,办手续陷“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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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魏娭毑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需要社区居委会为我开具亲属的相关证明,从而办理遗产的产权变更。但是,为了这份证明,我已奔波了大半年时间,一直未能办不下来。

    记者 贺天鸿 核实

    产权变更一直未办下来

    魏娭毑介绍,她今年74岁,在她很小的时候生母便离家出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此前,生母与父亲育有一子两女。而后,父亲便与继母生活在一起,期间二人并未再育有子女,直到1995年继母去世。去年9月,年逾九旬的父亲也去世了。

    父亲去世后,在田心村十三组留下了一幢私房。经三兄妹商量,年纪最小的妹妹放弃了继承权,这幢私房由魏娭毑和弟弟二人继承。于是今年1月,魏娭毑便开始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先后找过国土、公证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但是产权变更一直都没能办成。

    据悉,国土部门告知魏娭毑,她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才能进行产权变更。公证处则表示,须由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证明其继母并未与其父亲育有其他子女,才能进行相关公证。但是,社区居委会却一直未能开具相关证明。

    无法为“黑户”开具相关证明

    “我们于情想开这份证明,于理很为难。”石峰区南峰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魏娭毑父亲的户口在该社区,且与社区工作人员接触比较多。魏娭毑的父亲与其生母之间确实只育有一子两女。

    但是,魏娭毑的继母为“黑户”(无身份证、无户口本),而且工作人员与魏娭毑的继母接触不多,不了解其真实情况。同时,依照规定社区只能为本辖区的居民开具证明,所以不能为魏娭毑的继母开具相关证明。

    对于继母为“黑户”的情况,记者向魏娭毑进行了求证,其表示认可。同时,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魏娭毑表示,其实父亲与继母并未正式办理结婚登记。

    建议提起继承权确认诉讼

    对此,多位律师均表示,由于魏娭毑的继母去世已有20多年,且长期处于“黑户”状态,建议魏娭毑向公安机关进行反映,看能否确认其继母的身份;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权确认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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