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杀人潜逃23年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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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周子熙)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社会影响重大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被告人李某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1994年4月5日,李某的父亲与邻居刘某发生矛盾,扭打过程中,李某持锄头砸中刘某后脑勺致其死亡。

    案发后,李某畏罪潜逃,隐姓埋名在异地居住长达23年。公安机关将李某案发前的照片传至全国公安系统协查,利用人像比对技术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经侦查人员二次甄别和进一步外围调查,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东莞将李某抓获。

    法官介绍,本案是今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施行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判模式审结社会影响重大的一审刑事案件,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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