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崇年
近年来,“不合理低价游”引发的欺骗顾客、强制游客购物、暴力冲突频频曝出。国内旅游市场出现的“低价团”,问题并不出在低价本身,而是出在价格欺诈、变换旅游线路、强制购物等环节上,这才是问题的要害。而这要害中的要害就是强制购物,因为变更旅游路线的目的是购物,真正的价格欺诈绝大多数也是出现在购物环节。因此,要解决低价团所带来的问题,还是要对症下药、釜底抽薪,把整治重心放在购物这个环节上。
“不合理低价游”表面看是“价格不合理”,实质是商品的价值和服务没有达到消费预期,而且涉嫌违法。《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早在2016年10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针对“不合理低价游”问题在一些地区仍较为突出的,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
以不合理的低价诱导游客报名;诱骗强迫游客购物,增加自费项目;涉事旅行社拿取回扣。这就是“低价游”的目的,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也损害了行业声誉,更让旅游行业难以脱离低价竞争、旅游体验糟糕的困境。前不久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发布对6家低价游旅行社实行吊销执照并罚款30万的处罚。
因此,对“低价游”必须零容忍,发现一次严处一次,“低价游”才会逐渐减少直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