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别把文明“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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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伍靖雯

    今年以来,“12345”市长热线共接到20起涉犬投诉,都与放养、随地便溺有关;今年1-7月,全市近2万人次被狗抓伤咬伤……这样的背景下,株洲城管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违规遛狗行为(详见本报10日A02版)。

    表面上看,大家的矛盾集中在“狗患”上,但仔细探究,背后却是“人患”——你在公共场合遛狗,有为他人考虑过吗?

    一方面是养狗人士认为自家“宝贝”乖顺、不伤人,可以“不牵绳”,另一方面则是散步居民对这种行为的“敬而远之”。笔者认为,养狗人士这种从自身角度出发的判断,在私人领域不提,但进入公共空间,就显示出偏颇的一面来,毕竟还应该考虑到社会的安全和谐,以及城市的文明形象。

    遛狗,别把文明“遛”走。要彻底治理不文明遛狗行为,关键还是要从提升养犬人士的文明素养上着手。

    督促养狗人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是提升其文明养狗素质的第一步。《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株洲市犬类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了文明遛狗的要求和法律责任,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加大这一块的宣传教育力度。此外,联合执法队伍要严格执法,让养狗人士真正认识到其对狗狗的爱,不能成为违法违规的理由,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文明遛狗不是小事,也不是个人的事,而是涉及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大事,需要共治共管。只有各方都重视文明遛狗,积极行动,长此以往,文明才会深化于心,蔚然成风。也希望通过此次行动,让更多养狗人士明白,文明遛狗才是对狗狗负责,对自己和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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