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各级河长已巡河2万余次 发现问题均及时交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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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整治已按期如质完成任务

    记者 戴凛 摄

    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张小季)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日前,省河长办组织督察组来株洲,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查记录、会议反馈等方式,深入我市株洲县、天元区开展二季度河长制工作督察。

    据了解,督察组重点督察了我市落实省总河长3、4号令有关工作情况,现场查看了天元区陈埠港1、2、3号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株洲县龙潭镇黑臭水体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及4月份省政府对株督察反馈任务落实情况,并对株洲县的南洲镇、龙潭镇以及天元区的白关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目前,省河长办第一季度督察及4月份省政府督察反馈问题均纳入“一单四制”,天元区、株洲县采取有效举措,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大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天元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株洲县龙潭镇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完成,株洲县饮用水源保护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并销号。株洲县、天元区河道保洁均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组建了专门打捞队伍,实时打捞河道垃圾。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河长已巡河2万余次,各级河长办发现问题均及时交办、处理。目前,五项专项整治行动也得到有序开展,如“僵尸船”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的整治按期如质完成任务。我市还创新推进了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把河长制与生态文明建设、水政执法、脱贫攻坚等工作无缝“融合”,打造出河长制的“株洲特色”。另外,我市通过实行河湖问题“一单四制”,今年以来共交办问题40个,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销号。网格员制度则成为落实河长制的有力抓手,有效发挥了网格员在巡查河道、清理河道垃圾、发现涉河违法行为等方面的作用。

    督察组表示,株洲市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着力实现“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目标。对照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按要求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和省河长办交办的问题,开展好“典型县”“样板河”的建设、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和“清四乱”行动;夯实基础工作,编制好“一河一策”,规范好河长公示牌的内容和设置;深入排查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以实际行动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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