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覆盖全体从业人员、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安责险保障力度再升级。
应急管理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4月2日对外发布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提高安责险保障额度,扩大保障范围,完善事故预防服务机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什么是安责险?
安责险是对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进行赔偿的保险。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投保安责险的单位包括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应急管理部、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为落实2021年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切实解决安责险工作中存在的投保覆盖不充分、事故预防服务机制不畅等问题,七部门对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实现了多方面保障升级——
保障额度提升。将生产安全事故每人死亡伤残责任全国最低保障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各地可在全国最低保障限额之上,结合实际确定当地最低保障限额。据了解,目前有的地区最低保障限额已达80万元。
保障范围扩大。明确了安责险应当覆盖投保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将临时聘用人员、被派遣劳动者等有用工关系的人员纳入从业人员范畴,保险金额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理赔服务优化。提出建立重大或典型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预付赔款机制。
实施办法还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按照不高于安责险实际收取保费的21%投入事故预防服务费用。
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展配套建设,包括制定发布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理赔实务规程、行业自律公约,建立专家库。同时还将建设全国安责险信息共享平台,对安责险信息进行归集和分析,提供保险机构和保单信息查询等服务。
记者了解到,安责险行业标准条款、理赔实务规程、行业自律公约的制定都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