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4.6亿元的民企踏上“司法重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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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谭晶 张宁

    近日,在芦淞区核心地段,一个名为“中南摩汇广场”的商业综合体项目被列入2025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这个规划集住宅、电摩整批、配件销售、机车服务和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商业项目,承载着周边居民的期待。

    鲜为人知的是,几年前,开发该项目的株洲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泰公司”)负债4.6亿元,深陷破产危机,一度面临破产清算的绝境。而在办理吉泰公司破产清算案件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创造了湖南省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的首例。

    资金链断裂

    企业转入破产清算

    时间回到2019年,由于内部决策失误导致资金链断裂,吉泰公司的主要资产被法院冻结,外部诉讼接踵而至。无奈之下,该公司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

    “当时这家公司就像个重症病人,急需救治。”承办此案的法官打了个形象的比方。

    按照程序,进入破产重整后,法院指导管理人开展了资产清点、债权债务清理、招商引资等工作。但由于债权人无法与意向投资人达成一致,2021年,法院不得不裁定将案件由破产重整转为破产清算。

    数据显示,吉泰公司当时资产为6000万余元,其中抵押资产5500万余元,负债却高达4.6亿元,涉及100余户债权人。如果按破产清算程序处理,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将不足10%。这意味着很多债权人可能血本无归,当时不少债权人情绪激动,有人甚至扬言要采取极端行为。

    因案制宜

    司法创新巧解偿债难题

    面对这一棘手案件,从护航企业发展、维护债权人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简单地让企业“一破了之”。

    经过深入调研,法官发现吉泰公司的主要资产位于主城区核心地段,周边缺乏成熟商业体,市场前景良好。此外,多数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希望通过重整化解危机。但重整转清算程序状态下,实现法律重整的路径只剩下最后方案——100%和解。

    即使深知困难重重,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与清算审判庭干警仍决定组织各方召开协调会,反复释法明理。他们向债权人算了一笔明白账:如果仅仅考虑自身利益得失,而不能达成共识,清偿率将不足10%;如果达成和解,清偿比例有望大幅提高。

    转机出现在2022年。在法院的持续努力下,抵押权人双峰县惠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做出让步,自愿下调优先受偿权,为和解创造了关键条件。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设计出多元化偿债方案,显著提高了债权人的清偿比例。

    “那段时间,法官和破产管理人几乎天天与债权人沟通。”案件承办人回忆说,有时为了说服一个债权人,要反复解释十几遍。作为投资人及战略合伙人,株洲正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以自有财产和商业信誉为担保,为和解方案提供了有力支持。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和解方案获得全体债权人一致通过,创造了湖南省破产清算程序中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和解的首例。

    府院联动

    让企业重获新生

    然而,案件审结后,法院的“护航”并未结束。

    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协助吉泰公司与政府部门对接,在项目审批、土地报批等方面争取支持,并为其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思路。

    最终,“中南摩汇广场”项目应运而生。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相关手续正在有序推进。

    “破产审判不是终点,而是企业重生的起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易文胜表示,该案的成功处理为“病企救治”提供了可复制的株洲“司法重生方案”,既保住了企业,又维护了债权人权益,同时也提振了市场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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