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福达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株动建费决字〔2024〕4号)所确定的 锦玉华庭B地块住宅小区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义务,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限你公司在接到本催告书10日内按照《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书》(株动建费决字〔2024〕4号)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72060元。逾期未缴纳的,我办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株洲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