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江洪:
您与我司的租赁合同已解除,请在2025 年 3月 25日前将株洲市石峰区红旗北路277号亿都新天地11栋205-206号门面腾空清场交还我司并支付所欠租金和物业费,否则后果自负!
湖南亿都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