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肖俊) 粉红的小屋、独立的哺乳间、干净的婴儿护理台等,母婴室的设置温馨又贴心。“自从有了母婴室,我带着孩子来商场方便多了。”3月3日,芦淞区中鸿·荣时代广场,“宝妈”刘女士向前来开展母婴室建设情况“回头看”的检察官反映。
在公共场所建设标准化母婴室,体现了国家对妇女的保护和尊重。去年10月,盒马鲜生株洲首店在中鸿·荣时代广场开业,日客流量一度达到4万人次。然而,偌大的商场却没设置母婴室,让前来购物的“宝妈”们深感不便。
“我在商场没找到母婴室,孩子饿得哇哇叫……”“换尿不湿也没地方,只能蹲厕所,很不方便。”去年11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在日常履职走访中,多次听到了“宝妈”们的“吐槽”。
“2023年1月1日修订施行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守护母婴权益,我们责无旁贷。”承办检察官说。
针对该商超未设置母婴室的问题,去年12月17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指导及时设置母婴室,并加强对辖区内其他公共场所母婴室的规范设置和日常维护,提升公共场所母婴服务水平。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和妇幼专家对中鸿·荣时代广场母婴室建设进行专门指导,发放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推荐标准》。今年1月26日,中鸿·荣时代广场完成2间独立的母婴室建设,并配备基本设施,为哺乳期的妇女提供了舒心的哺乳环境。
在芦淞区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努力下,目前芦淞区内3家大型商场已规范设置母婴室。相关医院、商超等15处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已纳入常态化日常监管,母婴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