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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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正明) 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交付仪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斌出席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元连、刘会才参加,副市长易湘东就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表态发言。

    现场,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尚斌向易湘东交付法规文本。

    据悉,《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聚焦株洲与萍乡的区域协同,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部门间协同,致力于解决绿色低碳发展、工业源污染、移动源污染、道路扬尘、秸秆焚烧、餐饮油烟6大重点领域问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重污染天气预警联动应急响应、联动执法等8大联合防治机制,确保协同工作顺利推进。

    尚斌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珍惜立法成果,充分展现地方立法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上的重要作用,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创造经验,打造株洲样板。要制定配套机制,抓好贯彻实施,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示范引领,营造良好氛围,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易湘东表示,将提高认识、汇聚合力,紧盯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高质量立法的“后半篇文章”;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压实责任、统筹施治,努力形成治污降碳扩绿增长协同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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