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邻居手机起歪心 分文未得“赚”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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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周子熙) 在日常生活中捡到邻居手机,许多人的第一反应是马上归还,收获一份感谢与睦邻情谊。攸县居民廖某某却在捡到手机后动起了“歪脑筋”,可惜经过一番劳心费力的“骚操作”,他不仅分文未得,近日还被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真正体验到什么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不久前,廖某某在途经邻居邓某某家附近时,捡到了邓某某遗失的手机。由于邓某某设置的密码过于简单,廖某某轻而易举就试出了手机的锁屏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随后,他用自己的微信添加邓某某的微信为好友,分5次通过微信转账,将邓某某微信账户里的1.5万元转到了自己的微信账户。后来他又担心被发现,分两次转回共计1万元到邓某某的微信账户,并且提现到了邓某某的银行卡内。

    邓某某因手机丢失,向公安机关报警。廖某某闻讯后,赶紧把手机以及剩余的款项退还给了邓某某,还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同一天,邓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对廖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廖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其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在案发前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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