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感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帮我排忧解难。”近日,当事人甘女士手捧印有“倾心尽力办实事,检察为民暖人心”的锦旗,送到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邓水良手中。
2018年2月,甘女士入职醴陵市某纸业公司,工作多年却未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也不齐全。2023年7月22日,她在工作时右腕部摔伤。可公司不仅拖欠劳动报酬,还拒付工伤待遇补偿。即使醴陵市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株洲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公司仍百般推诿。
去年6月,甘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为公司向甘女士支付工资9500余元、伤残补偿就业补助金2.6万余元、停工留薪期工资8800余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甘女士反诉。去年8月,甘女士在网上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遂向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求助。检察官邓水良全面审查相关证据后,当场表态全力支持其维权。
受理案件后,醴陵市检察院协助甘女士申请法律援助,向人社局移送公司违法线索,联合释法说理,促使公司当场支付拖欠工资;法院审理期间,检察院联合法院开展庭中调解,引导双方达成和解,最终公司支付甘女士伤残补偿金,人社部门也依法支付了甘女士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