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杨浩) 2月1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今年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待遇“须省内缴满12年”,比2024年办理时增加1年。
根据《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参保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省范围内的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0年,本办法施行后,每年增加在本省范围内的最低实际缴费年限1年,5年内逐步达到15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于2022年12月21日印发,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2024年办理职工医保待遇需满足实缴年限不低于11年,2025年办理为12年,直至2028年办理为15年。
如果办理时年限不够怎么办?《办法》规定,须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为基数,以用人单位缴费率与个人缴费率之和为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须以当前年度缴费基准值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费率,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方可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