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陪照护服务”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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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刘源) 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一人住院,全家奔波”的护理难题日益突出。近日,我省发布《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4月1日起,顺应医患双方需求的“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正式实施。

    《通知》对护理服务项目进行了优化整合,在众多调整内容中,“免陪照护服务”无疑是一大亮点。该服务专门针对特级、Ⅰ级护理患者,由医疗机构护士或专业医疗护理员承担相关生活照护服务,患者家属无需自行雇佣护工。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时,可在特级护理、Ⅰ级护理收费的基础上,加收该项目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免陪照护服务”暂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患者或患者家属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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