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他获奖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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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举行烟花爆竹“打非”举报奖金发放仪式,向7起典型案件的举报人发放奖金46万元。其中,涉及株洲地区两起。

    2024年11月11日,攸县应急管理局联合皇图岭镇政府在皇图岭镇新乐村查处2处烟花非法生产窝点。现场查获非法生产摔炮成品535件、半成品312盘,原材料工业高氯酸钾1包、烟花爆竹用铝镁合金粉3包、硫黄18包、石灰粉180包。

    目前已行政拘留8名作业人员,刑事拘留1名主犯,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5万元。

    2024年1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醴陵市金马出口花炮厂在无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普通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到外地售卖。执法人员立即设卡拦截,查获一辆无安全资质、无正规手续、满载烟花爆竹的柜式货车,车上非法装载烟花爆竹共计419箱。省应急管理厅对该案举报人现场发放奖金3万元。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行为,可第一时间拨打“12350”“110”“12345”等热线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存在较严重非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行为的,最高可以给予举报人30万元奖励。同一线索多人举报的,根据线索价值或第一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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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圈里卖烟花爆竹 当心被处罚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皮峰) 春节越来越近了,不少市民通过朋友圈叫卖烟花爆竹。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并且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售卖烟花爆竹应有相应许可证,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不是指定销售地点,而是送货上门等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根据相关规定,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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