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和车上了“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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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2024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当月交通违法“黑榜”,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提高安全守法意识,平安迈进2025年。

    酒驾/不戴头盔

    任性驾驶“摩电”被处罚

    2024年12月9日,帅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醴陵市寨子岭路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呼气值为69毫克/100毫升。交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2024年12月26日,渌口大队民警在渌口镇青龙湾小学路段执勤时,发现一名驾驶员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处以20元罚款。

    不礼让行人/闯红灯

    两名货车司机受罚

    2024年12月16日,冀ET85**重型货车途经攸县中心大道中医院前路段时,遇行人正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被攸县交警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024年12月20日,张某驾驶大型客运汽车途经醴陵市公安局路口处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交警依法对其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非法改型/超载

    这可万万“驶”不得

    2024年12月3日,渌口区交警大队民警在省道207开展执法检查时,查获刘某某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半挂车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民警对其将车辆非法改型的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2024年12月12日,李某奇驾驶重型货车在国道322路段被茶陵交警查获。经查,其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被交警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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