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力度 提升民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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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肖俊

    弱有所扶、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朴素向往,正是芦淞检察人“检护民生”的落脚点。今年以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一体履职,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温度”护航民生幸福“厚度”,高质效书写检察为民答卷。

    保护母亲河,守护水源地

    “在你们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确保了湘江母亲河的安全,如今这里变得越来越干净美丽了。”12月10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刘先生向承办检察官郭槐说道。

    今年5月,刘先生向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反映,株洲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多条道路,时常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可能会导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受到污染,进而威胁全市人民取水及用水安全。

    “事关饮水安全,这事不能马虎。”6月18日,郭槐和同事经现场勘、实地走访多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收集并调取了不同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标准、途经路线和运输时段等信息。

    7月8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听证会,就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和检察建议具体内容等展开详细讨论,迅速就尽快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达成一致意见。

    要“堵”也要“疏”。检察机关在推动相关部门划定限行区域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情况,与交警部门对接并调取掌握了200多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驶轨迹,通过筛查比对、分析研判,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为辖区内危化品运输企业“量身定制”运输路线。

    “有了这些‘定制’运输路线,我们以后就知道怎么走更安全、更省心。”株洲市某危化品运输企业负责人深表感谢。目前,相关行政单位已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次,并持续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行动。全市共有4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被纳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设立“限制通行”警示标志40余处,有效保障了全市380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

    支持起诉,全力当好“护薪人”

    “我们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心里踏实多了,多亏有你们的法律援助和耐心指导。”11月6日,农民工刘老汉对回访的承办检察官谭丽霞深表感谢。

    某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刘某某等68名农民工工资长达8年之久,囿于生计,这些农民工常年在外务工挣钱,只有在春节期间才能前往公司包工头住处集体讨薪,但收效甚微。迫于无奈,刘某某等68名农民工申请劳动仲裁,但因部分当事人年龄超过60岁导致主体不适格而不予受理,刘某某等68名农民工维权陷入僵局。

    今年7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行动中,人社部门告知检察机关该案线索。受理案件后,谭丽霞和同事立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了解到,拖欠工资的根本原因是某房地产公司拖欠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工程款,导致该建设工程公司拖欠农民工薪资等案件事实。随后,谭丽霞向农民工群体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安抚情绪,协助整理相关起诉证据材料。

    今年7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经公开庭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确认了68名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判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刘某某等68名农民工790余万元、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欠付的805万元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农民工工资承担垫付责任。

    刘某某等68人长达8年的烦“薪”事终于有了着落。

    司法救助,点燃希望之灯

    “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又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的!”9月30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夏旭到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中回访时,被害人家属语气难掩激动。

    2022年12月,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比对发现,一起交通肇事案法定赔偿金额高达66万余元。承办检察官夏旭经调阅案卷后,了解到这起案件被告人宁某某驾驶无牌的两轮摩托车与行人易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易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宁某某系外地无业人员,且肇事两轮摩托车无牌照、未投保,可能存在赔偿不到位的情况。

    夏旭走访后,确认了被害人家属没有获得赔偿。且事故发生后,被害人家庭失去了唯一劳动力,其妻子常年在家全职照料生病的易母,仅靠每月做保洁的1000元工资维持生活。

    经过严格审批后,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检察+党委政府”“检察+纵向协同机制”的“2+模式”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发放救助金6万元。同时,针对二人的现实困难,积极提供法律援助,联合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协助易母办理了1300元的农村社保,协助区妇联定期为二人提供心理疏导,抚平中年丧夫和老年丧子的心理创伤,帮助被害人家属走出困境、重燃希望。

    利剑护蕾,呵护青少年成长

    “是否登记未成年人身份信息,记录了同住人员么,联系了监护人?”“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情况要履行强制报告。”“是否有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情况。”4月18日,在芦淞区委政法委牵头下,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文旅体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春季巡查行动。检察官刘寰宇和公安民警等多名工作人员,深入汉华国际、王府井、大汉悦中心等地的宾馆酒店、KTV、酒吧等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整治行动,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今年以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先后来到辖区内光明小学、淞南中学、莲塘小学、枫溪学校等多所学校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既开展防性侵等安全知识讲座,也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守护平安校园。走街道、入乡村、进校园……为了让法治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检察机关的脚步从未停歇。

    “检察官叔叔,我考上大学了,感谢你们的教育和帮助。”罪错少年小光(化名)经过芦淞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帮教”后,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重拾信心,参加了今年的高考,今年8月在收到一本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向承办检察官传来了喜讯。小光的变化得益于“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做好附条件不起诉,最大程度挽救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助力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防欺凌等普法宣传活动,覆盖师生、群众1000余人。

    关注电梯,确保群众“脚下无忧”

    “目前在运行电梯已经进行了定期检查,并更新了维保和年检信息。”近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谭丽霞对电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某商场电梯负责人介绍到。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某商场电梯未定期进行检验,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商场是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率高,关系群众出行的便捷和安全。”谭丽霞如是说。

    9月10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向对该商场电梯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很快,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调查和现场检查,并督促该商场对在运行的9台电梯及时开展维保检修并完善维保记录、检验检测等信息,对10台停用的电梯办理报废注销和停用手续。同时,在商场入口处、电梯里设置了安全乘坐电梯宣传栏,并定期开展电梯安全宣传,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乘用电梯意识。

    “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检察服务精准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百姓才能切实感受到司法有力量、有温度。”谭丽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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