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缺口”的问题不时进入公众视野,引发关注。尤其在一些劳动年龄人口较少、退休人员较多的省份,其养老保险“亏空”也常引起讨论。
“养老保险呈现‘总量少、增长慢、开支大’的特点。社保参保面没有全覆盖,收缴工作不到位。同时,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开支加速。”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解释,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缴费能力,实现社保全覆盖,就是要从增收上下功夫。
对社保支出的“大盘子”问题,人社部权威专家曾向新京报记者表示,政府补助是法定的基金筹资来源,财政可以在每年做预算时,根据基金当期的征缴情况和基金的支付情况安排预算资金,确保养老金的发放。从这个意义上说,养老保险不存在缺口的问题。虽然有个别地方存在当期征缴和当期支出的收支差,但支付的缺口并不存在,养老保险是以政府信誉担保的。
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是一项什么制度?它的实施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什么关系?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中扮演什么角色?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曾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对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作过解释,其中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所谓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一支柱”;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我国养老金体系的“第二支柱”。
“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个人养老金与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共同构成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险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鲁全介绍,个人养老金是自主选择的结果,不是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它和强制性的公共养老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于老百姓对养老金的需求在提升。打个比方,如果按照50%的替代率来算,退休前收入5000元,退休后拿到2500元养老金,可以维持老年基本生活,但对于满足高质量的退休生活,就显得不够了。老百姓退休后,既要吃饱穿暖,还有一些更为丰富的生活需求,这就需要更高的养老金水平,补充层次的养老金制度。”鲁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