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交通违法“黑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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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上个月,又有哪些人和车上了交通违法行为“黑榜”?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聚焦“人、车、路、企及典型交通事故”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行动,发布了11月份的典型案例。

    不戴头盔、占用车道

    教育罚款

    11月19日,石峰交警在清石广场执勤时,发现一辆电动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仅有一个“安全帽”悬挂在车头处。

    交警提醒该车驾驶员,头盔是用来戴在头上保护生命安全的,不是用来放在车上当摆饰用的。随后,对其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元。

    11月14日,在荷塘区新华西路,一辆电动车因占用智轨车道被荷塘交警拦下。驾驶员表示赶时间就图方便走了智轨车道,交警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依法罚款5元。

    酒后驾车、擅自改装

    严格处罚

    11月14日晚,林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醴陵市寨子岭路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1毫克/100毫升,交警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10月11日,芦淞交警在中心广场查处一辆两轮摩托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核实,该车对排气管进行改装以起到轰鸣声浪的效果。驾驶人何某因拆除或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貌。

    疲劳驾驶、驶入禁区

    紧急叫停

    11月22日,凌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被石峰交警监测到,并在G320国道将其拦下。

    凌某承认自己凌晨5时出发后就未曾停车休息。民警依法对凌某处以200元罚款。同时,责令司机停车休息,确保其在恢复足够精力后再继续行程。

    11月22日,荷塘交警在向阳北路开展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危化品运输车装载危化品,违反禁令标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驶入危化品运输车禁行路段。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

    货车超载、非法改装

    罚款扣分

    11月20日,云龙交警在迎宾大道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起货车超载行为。经核查,该货车载重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30%以上。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11月12日,渌口区交警在龙船镇湖塘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查处,吴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因存在非法改装被民警当场查获,吴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

    任性闯红灯

    全责

    近日,江某驾驶摩托车在中心广场闯红灯左转弯通过路口,与一辆直行小车发生碰撞,其佩戴的安全帽在事故发生后瞬间飞起,掉落在小车前面的引擎盖上。

    经交警部门认定,江某驾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株洲交警提醒:安全帽≠安全头盔,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把安全真正“戴”在头上。行经路口时,一定要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才是回家最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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