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职方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我国法定的职业病有10类132种。具体为: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
2.职业性皮肤病9种;
3.职业性眼病3种;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8.职业性传染病5种;
9.职业性肿瘤11种;
10.其他职业病3种。
二、为什么会得职业病?
1.作业场所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产生了职业病危害因素;
2.作业方式不合理,不健康;
3.劳动者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或行为。
三、怎样知道自己有无得职业病?
最有效的办法是进行职业性体检(包括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
四、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怎样预防职业病?
1.树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
2.主动参与岗前培训;
3.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
4.培养良好的操作行为;
5.熟知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的含义;
6.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
7.主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五、怀疑得了职业病,怎样申请诊断?
1.到哪里进行诊断?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2.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① 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②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③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④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3.株洲市可以在哪申请职业病诊断?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是我市唯一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地址:株洲市红旗中路467号
职业性健康体检咨询:0731-28333392
职业病诊断咨询:0731-28422602
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哪些法定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相关义务:
1.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2.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资料;
3.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
4.报告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