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定波:守一方公正 护园区“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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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峰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庭长陈定波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周子熙

    陈定波,现任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云龙法庭庭长、一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自2013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陈定波从助理审判员一步步成长为审判员、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法庭庭长,他始终坚守在审判、执行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云龙法庭管辖株洲经开区范围内一审民商事案件,作为全市唯一的园区法庭,案件量大且复杂。陈定波充分发挥庭长带头办案示范作用,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今年1月至10月,他新收案件309件,结案232件,收结案数居全院前列。

    坚持立足园区,为民司法,陈定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服务辖区企业,他组织法庭干警定期开展送法进学校、进商场、进企业、进集市,开展“法治摆摊”等专项普法活动11次,发放宣传手册和典型案例汇编3000余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百姓心坎上。2024年,云龙法庭被株洲经开区评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

    针对园区建设工程领域纠纷多发的特点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专业性强、审理周期长的难点,他带领全庭干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一揽子实质性化解”的原则,深入工地现场调解矛盾纠纷,高效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今年来,云龙法庭共通过庭前调解方式化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9件,总标的4600余万元。

    在用心办案的同时,陈定波潜心钻研业务,曾获得株洲市审判业务(执行)技能竞赛一等奖、湖南省第三届审判业务(执行)技能竞赛三等奖。2023年因援疆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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