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阳桂凤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羊 敏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颜松喜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肖 晶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蔡 怡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欧阳曦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肖青松的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小平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