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开放停车场 彰显文明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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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 波

    【为政者亲民而民亲矣。】

    11月4日,《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条例》凭借立法这一有力手段,致力于进一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以及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在推动文明行为养成方面,着重强调国家机关需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于夜间、双休日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公众有序开放停车场。

    如今,私家车已然成为众多家庭的标配。私家车数量的迅猛增长,使得停车位资源变得愈发紧俏。停车难这一问题,成了诸多不便中的难点与堵点所在。开放国家机关停车场,无疑是针对破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所展开的一次极具成效的有益探索。

    正所谓“为政者亲民而民亲矣”。《条例》中关于国家机关开放停车场的这一规定,着实是充分利用资源的明智之举。更为关键的是,它充分彰显了为政者一心为民服务的担当精神以及开放包容的广阔胸襟。可以想见,随着《条例》的切实落地施行,其带来的影响绝非仅仅局限于提升城市的文明品位,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进一步密切干群之间的关系。

    当然,《条例》在制定之时也是充分立足实际情况的,将开放停车场的时间限定在“夜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其目的在于保障机关部门能够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这也就意味着,在机关带头引领文明风尚之际,同样也要求市民要自觉树立起文明意识,全方位提升自身的整体文明素质。具体而言,在非“夜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的时段,市民应当自觉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相关安排,坚决避免出现长期霸占车位的“僵尸车”,乃至蛮不讲理的“霸王车”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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