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和车 上了交通违法“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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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近两个月交通违法案件,以此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共创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环境。

    “两车”乱行,万万“驶”不得

    10月6日,炎陵交警在106国道1918公里500米处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段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执勤民警依法开具了简易现场处罚单,对其罚款20元。

    10月17日,在荷塘区新华西路铁东路口,一辆外卖电动车违法安装遮阳伞被查处。交警依法对驾驶员罚款50元。

    10月18日,浦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石峰区清水塘大道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民警发现他满脸通红,说话有酒气。随即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到68毫克/100毫升。交警依法对浦某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

    客货车违法,扣分+罚款

    10月21日,林某驾驶大型新能源汽车途经醴陵市S333环线与鹅美线交叉路口处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交警依法对林某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处罚。

    10月11日,胡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天元区湘新线时,被执勤民警拦下检查。通过相关平台系统检测,发现驾驶员当天早上起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属于疲劳驾驶。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10月26日,渌口区交警在龙潭镇紫云村路段,查获一辆货车超载30%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小车失控追尾,绿化带“躺枪”

    9月22日,谭某驾驶未上牌小车沿天元区珠江路行驶至神农大道路口时,追尾碰撞前方正在等待信号灯的王某驾驶的白色小车。随后,谭某的车辆冲上了右侧的安全岛,造成两车以及绿化带树木、信号灯受损。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驾车出行需谨慎驾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不在驾车时接打电话,严防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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