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二、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三、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2月0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30至2024年12月02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25日08:30至2024年12月04日09:00止。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7:00。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出让要求的其他交易条件:
(一)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二)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三)由湖南醴陵经济开发区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须按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醴陵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A地块用地性质认定蓝线图及规划条件》实施。
十一、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成交确认书》中的资料审查和交易服务费缴纳等手续。对资料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成交结果无效,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对地块重新处置。
十二、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一)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二)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
(三)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101310
(四)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3220268(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五)CA线下现场办理地址和线上办理网址:
1.线下现场办理地址: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一楼大厅。
2.线上办理网址:
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assistantCA?type=2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