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驰 通讯员/贺莹) 11月11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发展,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额的通知”。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24年开始,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8%给予补助。其中,经核定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
“此通知自发布后,有效期至2025年。而此前有关规定与此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该负责人表示,这无疑是对株洲科技创新工作的一大利好消息,株洲的科技创新主要依托于企业,可以说80%以上的科技成果来自于企业,更加调动了企业研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