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廖喜张
通讯员/洪敏翔
近年来,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改革精神和工作部署,用好预算绩效“指挥棒”,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怎么管理?
覆盖全链条管理闭环
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直是财政部门配置资源的“首要”,是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的“首问”。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在推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和生动实践,逐步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管理闭环,为我市财政资金套上了“紧箍”。
从制度上创新和突破,我市陆续出台了《株洲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株洲市市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逐步建立符合我市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要求及预算单位实际情况的整体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实现财政资金绩效有标准、可衡量、能比较。
在组织上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各成员科室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联络衔接工作。同时开展全市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包含市本级预算部门、局内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全体人员、第三方机构共计270余人。
同时,在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整改等绩效管理关键环节中,要求在部门自审的基础上,按照“资金主管部门—财政业务科室—财政绩效科室”的程序进行联合审核,逐步实现目标与预算同步、监控与执行同步、评价与决算同步、结果与应用同步。
2020年,我市首次实现4本预算及新增债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在重点推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向部门整体绩效管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财政收入及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基金等领域延伸。
怎么评价?
取得“花钱必问效”效果
今年,市财政局对2024年全市各预算部门(单位)提交的193份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和461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进行了评审。
对质量评审结果为“差”的73份绩效目标下发整改通报,对质量评审结果为“优”的20份绩效目标进行表彰通报。同时,对58家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及公共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进行抽评,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涉及年初预算总额21.8亿元。
财政资金是有限的,但资金需求是无限的。要缓解其中的矛盾,就要财政资金使用做到效用最大化。近年来,株洲市创新采用多种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花钱必问效”的评价效果。
这种“硬约束”,不仅体现为评价资金体量增加,还表现为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建立了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三方联动机制,覆盖了四本预算、PPP项目、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下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财政收入等内容。同时,将绩效评价期间拓展到项目全生命周期,由原年度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拓展为以跨年度、项目生命周期为期间的绩效评价。
2018年以来,还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作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首创“四评”监督模式,推动了财政绩效评价硬核实施及评价结果反馈应用,从而实现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目的。
怎么应用?
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是绩效管理成果的重要体现。
在预算编制阶段,我市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大幅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原则上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削减预算20%以上,结果为“差”的削减预算50%以上,直至取消转移支付或专项资金。近3年,市本级125个项目财政再评价结果预算安排参考调整额5亿元,提出有效管理建议上百条。在绩效运行监控阶段,对项目实施与绩效目标偏离较大、已经或预计会造成重大损失浪费或风险等情况,暂停项目实施,按照有关程序调减预算并停止拨付资金,及时纠偏止损。
专项资金“绩效四评”经过两年完善,各部门对资金使用绩效能更有效地达成共识,而市人大常委会形成的法定决议,也让“绩效四评”结果的应用水到渠成。特别是在市人大常委会评议阶段,资金主管部门“一把手”上台接受满意度投票,倒逼“关键少数”带动整个部门树立绩效意识。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强、久久为功的长期工程。下一步,将持续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用绩效紧箍咒实现预算硬约束,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