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王宾) 一起民间纠纷落下帷幕,原本已腾退的房屋却被人在门口筑起了一道砖墙,试图非法占据房屋前院空地。近日,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依法对案外人试图影响司法拍卖秩序而修建的围墙进行强制拆除,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攸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周某某、刘某某共有的位于攸县城关镇万古桥村的房屋一栋。因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申请人的申请下,法院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并挂网拍卖,最终以100.8万元成功拍卖。
因被执行人周某某、刘某某尚欠邻近村民及其亲属债务,在房屋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的亲属未经法院及任何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在房屋前门垒砌起一面高约1.3米的红砖围墙,试图非法占据房屋前院空地。对此,该案件承办法官周亦平及县拆违办曾多次与相关案外人进行沟通协调,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性及后果,但其仍拒不拆除。
为了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房屋腾退问题,攸县法院执行局与县拆违办联动配合,经研商,制定详细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对全局干警一一细化分工到人。周亦平多次到案涉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阻挠、对抗执行及其他过激行为进行汇报研判,提前安排部署法警设立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活动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全程参与见证。
一到达拆违现场,便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某亲属早早就候在门口试图阻拦,情绪十分激动。拆违过程中,周某某亲属多次以强行闯入警戒区、躺地拦车等行为,想方设法试图阻拦执行。考虑到该名亲属已70余岁,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并现场部署法警务必注意执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多方监督、见证下,执行干警与县拆违办工作人员共同将简易砖墙进行拆除,活动全程规范,秩序井然。
执行行动结束后,代表委员纷纷表示,通过亲临现场见证执行,切实感受了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与不易,也深刻体会到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决心与信心。
法官提醒,法院执行绝非儿戏,司法权威不容挑衅。公民有义务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如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有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