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省级权限在手 株洲如何作为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易楚曈

    通讯员/陈良

    一座城市的跨越发展,离不开机遇垂青、政策加持。

    8月底,我省为长株潭三市下放2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株洲获得12项。目前,《关于赋予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相关赋权承接部门正紧锣密鼓与省级职能部门开展事项沟通与对接。

    此次放权有何深意,株洲怎样用好这些权限,将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什么样影响?请待知株侠一一道来。

    已有项目从中获益

    去年6月,省委书记沈晓明指出,要赋予长株潭三市更多先行先试权。一年多后相关政策即落地,速度不可谓不快。

    为研究、承接好省里赋权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去年及时谋划、主动对接,联合市发改、生环、资规、水利等部门,针对企业与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和需求,先后展开30多轮调研、座谈与意见征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湘潭、长沙两市有关职能部门,向省里递交请示报告,促成2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

    “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需要省级赋权克服老困难、迎接新挑战,株洲在推进‘制造名城 幸福株洲’的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省级赋权支持。文件虽仅21张纸,但背后蕴含的政策支持与改革动力,将为株洲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以我市下放县市区权限为例,得益于去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8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集中下放园区,今年9月,株洲经开区一项目4天时间即实现拿地开工。

    权限下放也将减少企业和百姓办事制度性成本。今年10月,株洲高新区的株洲维通利电器有限公司电连接株洲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在省级权限下放后,20个工作日即由市级水利部门顺利完成承办。

    “如按照此前的申办流程,项目从资料申报到审核,再到现场勘察和资料完善步骤,至少需要2个月时间。”市水利局水保水资源科工作人员介绍,而权限下放地方后,企业无需往返省、市两地,审批时限也大大缩短。

    知株侠获悉,株洲获得1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在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领域拥有更大自主权,有利于我市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灵活制定政策、创新管理方式,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精准赋权激发活力

    22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是长株潭一体化理念提出以来,三市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赋权。

    据知株侠了解,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在海南、江西、湖北等省,已有成功样本。在海南,该省重点园区管理机构57项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调整实施后,赋权事项不仅覆盖市场准入、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更涵盖了医疗、教育、交通、文化等民生范畴。仅2021年,海南省园区GDP即较上年同比增长20.3%。

    知株侠认为,此次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长株潭三市,旨在通过精准赋权,激发各市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通知》中的要求,则给三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两项指标指明共同发展“坐标”。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长株潭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套下放市级权限到开发区,优化赋权方式,推动更多权限链条下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长株潭要率先推进“一网通办”系统统一受理,确保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办结率达到90%。

    《通知》支持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开展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通过“信用赋能”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则有利市场主体高效修复信用。

    这些要求,无疑都将有助于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中,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互联互通,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促进资源要素在三市更自由流动,增强地区综合竞争实力。

    如何接得住用得好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姜衡湘认为,集中下放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是支持长株潭一体化的关键一步。株洲作为全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长株潭一体化中的重要“一核”,更要深刻把握新型工业化在湖南发展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把赋权红利转化为强市效果,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展现城市应有之为。

    知株侠认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地方,不等于放松了审查和监管要求,而是代表更大责任,承接部门要确保权限下放后,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住,将“权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才能做好激发我市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的后半篇文章。

    《通知》也在“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省级权限)”一条中明确指出:“承接单位要适时对调整实施事项进行评估,实施效果不好的,及时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相关许可权限。”由此可见,放权是一个循序渐进过程,要明确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赋权事项监管到位。

    为此,承接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权限下放和实施有理有据、有力有效;省直部门也要与承接部门依法签订赋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主动接受省直赋权部门的指导监督。

    有关专家认为,株洲可在权限下放过程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和发展路径,为我省其他地区的改革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