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二、土地开发程度:
三、挂牌起始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8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08:00至2024年11月18日17:00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1月11日08:00至2024年11月20日09:00止。
九、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00。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的网上限时竞价,按出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出让要求的其他交易条件:
1.【付款时限】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至不低于成交总价款的50%,60日内全额缴清。
2.【土地交付】按照《市本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交付工作规则》(株资规办发〔2021〕43号)实施交地。
3.【合同录入】宗地成交之日起30日内应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管系统中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处置】竞得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的约定,扣除宗地出让价款20%的定金后直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5.【附加条件】
①【《工业用地项目供后监管协议》签订】最高报价人须签订《工业用地项目供后监管协议》方可签订宗地《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承担。
②【“标准地”指标】产业类别:智能制造装备产业 ;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不低于275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 22万元/亩;地均收入:不低于400万元/亩;容积率:1.0-2.0;科研经费投资强度:不低于4%(国家级5%、省级4%)。
③【其他事项】:相关指标须按《关于全面提升产业园区用地效益的实施细则(试行)》(株资规发【2022】13号)执行。
十一、竞得人须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成交确认书》中的资料审查和交易服务费缴纳等手续。对资料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缴纳交易服务费的,成交结果无效,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对地块重新处置。
十二、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一)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二)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源交易科)
(三)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101310
(四)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31-2868502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五)CA线下现场办理地址和线上办理网址:
1.线下现场办理地址: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一楼大厅。
2.线上办理网址:
https://casign.hnsggzy.com:7080/ca-hunanplatform/operation/assistantCA?type=2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