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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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喜张 通讯员/龙洁) 电动自行车充电,有了规范版的收费依据。根据国省相关通知,明确从2024年12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将执行新标准。

    电动自行车是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属于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其用电价格按居民合表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价格执行;居民住宅小区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工商业电价,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引导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用电安全的重要错失。但目前部分地区充电收费行为不规范、充电费用偏高,影响了群众户外充电积极性。”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组织有关充电桩运营企业召开会议,通报了相关政策。发改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高度重视规范电动车充电收费行为,做好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落实,切实降低户外充电成本,引导群众户外充电,保障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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