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续)费公告

  • 上一篇
  • 下一篇
  • 一、参保时间

    居民医保的正常参(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中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首次在我市参保的,待遇从缴费当年9月1日生效。

    二、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缴费标准为200元/人·年。

    三、如何参保

    (一)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登记;

    (二)其他城乡居民(含未参保学生)新参保,通过“湘医保”微信公众号、“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参保;或直接到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三)港澳台居民通过居住证,外国人通过永久居留证办理新参保登记。

    四、如何缴费

    (一)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由本人、监护人或亲属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定点银行线上缴费;

    (二)缴费方法:搜索或扫二维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下载“湘税社保”App缴费,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医保手册)到市内定点银行网点或税务大厅办理缴费;

    (三)个账代缴亲属居民医保的方法:打开微信,扫码或识别“株洲医保”二维码→点击“政民互动”,进入“服务大厅”,并点击“更多”→如果还没有为亲属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先点击“家庭共济”;已经办理的,直接点击“个账代缴城乡居民医保”→选择缴费年度“2025”以及被代缴人,并点击“确认代缴”。

    五、医保待遇

    居民基本医保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40万元,合计55万元;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65%;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420元;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70%,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金额分别为360元和600元。

    六、参保激励机制

    自2025年起,连续缴费满4年的,之后每多缴费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未使用医保基金报销的,下一年度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或未连续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咨询电话:

    株洲市医疗保障局:28681499

    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0731-12366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