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基层松绑减负 促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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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龙山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中办、国办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近年来,株洲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持续发力,有效遏制了一些不良风气,解决了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等特征。要切实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干实事之中。

    以“减”树“观”。古人云,“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在减负的同时要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其根源在于政绩观的偏差、责任心的缺失。形式主义由来已久,既包括传统弊端,也衍生出新问题。“摆架子”“走过场”“一刀切”“打太极”“形式留痕”等是形式主义常见的样态,这些无不警醒我们,为基层减负任重道远。因此,减负要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培养抵制形式主义的主动意识,避免被官本位思维侵蚀、脱离实际,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将群众心系的“关键小事”当作“头等大事”来干,切实将为民造福视为最大政绩,真正将民生福祉作为首要任务,把实事办实、大事办好、难事办妥,用行动践行造福百姓的使命。

    以“减”明“责”。古人云,“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在减负的同时,需要明确基层治理权责划分。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末梢神经”,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治理涵盖面广、错综复杂,既有涉及国计民生的家国大事,也有关系柴米油盐的民生实事。目前,基层治理领域仍存在着职责边界不清、权责不协调、责任转嫁等问题。因此,在基层减负中,重要的一环便是运用制度手段进一步明确基层治理的权责,破解“小马拉大车”之困,以为基层赋能为核心,帮助基层干部更好地开展工作。为此,要认真审视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整改。要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依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严谨的责任清单,科学规范“属地管理”,确保基层干部工作有章可循,明晰“干什么活、办什么事、担什么责”的工作要求。

    以“减”增“效”。古人云,“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减负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服务基层群众的质效。“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诠释了基层工作之繁重与复杂。为基层减负绝不能简单随意搞“纸上谈兵”“空开支票”,必须防止“数字减负”。比如,以调研、考察、同级互评之名来行督促考核之实。这是典型的用形式主义做法来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的做法。因此,基层减负要系统思考、科学谋划基层工作,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走村入户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收集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从“我要做什么”转向“群众需要做什么”,确定需求清单,确保群众的需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要注重把传统治理与现代治理融合起来,在预防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基础上,坚持规划统筹、集约高效、便民减负、安全可靠的原则,通过数字赋能实现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建设完善高效集成的政务平台,扩大数字政务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基层干部深入群众解民忧、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基层稳,社会治,国家安。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较量。对此,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减负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助力基层干部轻装前行,为建设现代化新株洲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单位:株洲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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