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故教训 家长学生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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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沈全华 通讯员/张人允)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3起涉及学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醒家长、孩子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猛跑过马路,小孩被撞飞

    1月3日,小魏(11岁)沿荷塘区石宋路海川酒店对面由北往南横过道路时,遇张某驾驶小车由西往东行驶至此路段,小车前部右侧碰撞魏某,造成小魏受伤及小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魏和张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骑行过路口,汽车撞倒他

    8月12日,荷塘区红旗中路一名14岁的未成年人独自骑车夜行,行经路口时未减速,被一辆小车撞倒在地。所幸小车车速不快,未成年人无大碍。

    经交警部门认定,该名未成年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驾驶摩托车,追尾小汽车

    2月9日,小文(14岁)驾驶摩托车行驶至荷塘区新华西路与新屋街交叉路口前路段时,遇田某驾驶小车同向停在其前方左转车道内等候通行。小文试图超车时,因操作不当追尾小车,造成小文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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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出行有“三点要求”

    交警部门提醒,家长和孩子要共同学习交通规则,落实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步行要守规则。

    过马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严格按照交通指示信号灯通行,过马路时,必须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

    学生在步行、过马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观察路面情况,切不可低头玩手机或横穿马路,即使是行走在斑马线上,也不要有猛跑、横冲直撞、突然加速或中途折返等危险行为。

    二是骑行要够年龄。

    12周岁以下不能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16周岁以下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已满年龄的,骑车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逆向行驶,不多人并肩骑行,不骑车载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歌。

    骑行时要保持直线行驶,避免进入机动车视线盲区,注意大型车辆转弯“内轮差”。

    三是乘车要注意安全。

    孩子乘坐私家车时,应坐在后排位置,并系好安全带,12岁以下儿童应正确使用安全座椅。除此之外,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家长应随时锁好儿童安全锁,防止孩子因意外情况被甩出车外。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切勿将身体探出窗外,否则遇到意外情况或急刹车时,身体很有可能会被甩出车外或撞上路边的其他物体。

    上下车请注意后方来车,勿随意打开车门,谨防“开门杀”。

    拒绝乘坐超员车辆以及“黑校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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