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醴陵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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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家栋

    醴陵孤儿院,原名醴陵善园孤儿院。建于1930年,1951年停办,二十多年收养了孤苦儿童近千名。起因是1929年冬,邑东有俩乞儿僵毙雪中。这一悲惨情景,牵动着城乡人们的心弦。

    当时,张铭扬、晏桂斋、陈盛芳、邬霭堂和丁瀛湘兄弟等,不忍类似悲剧重演,倡议于县城兴办收育孤儿的慈善事业,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同声赞许。翌年,便开办了醴陵孤儿院。

    孤儿院1941年前只收养本县贫苦孤儿。1942年,根据抗日战争形势的要求,对抗日阵亡战士遗孤,出征军人贫苦幼儿,以及沦陷地区的流浪难童兼收并育,故改名为醴陵善园儿童保育院。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适应复员救济事务的全局,使本县育婴堂、孤儿院、同仁医院、同仁堂慈善团体组成一个育婴、育幼、医疗、济贫的完整救济体系。孤儿院又曾改名为醴陵育幼院,收养孤儿。在育期间,教养兼施,工读并顾,所以孤儿们长大成人离院时,大都身心得到了健康发展,也提高了自主谋生的能力。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大力扶植培养,孤儿中在工、农、商、学、军、政各界卓有建树的更是越来越多。孤儿院是社会的公益慈善事业,所需费用浩大,着手筹集,更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后经张、晏诸公勠力同心,奔走筹划,才得以筹建成功,晏桂斋任孤儿院首任院长。晏病逝后继任院长的有李济甫、邬霭堂、凌云霄、王国彬等。

    原先醴陵有善园慈善会,是本县私人集办的一个慈善团体,有田租四百多石,在城北陆续建有砖房一所,大小三十多间,屋后还毗连着宽广的林园。该会自民国初年以来,举办“劝善发书”“恤嫠励节”“爱物放生” “给养产丐”“寒施絮衣”“暑送药茶”“新办义学”“消防救灾”“年米度岁”“因利贷款”等十条善举。当孤儿院倡建的时候,善园慈善会的同人们反复磋商,积极赞助,并且允许将孤儿院院址设立在慈善会所管的砖房内,将收育孤儿纳入慈善会原办各项事务的首位。

    慈善会同人还在经济上权衡轻重缓急,将原办事务中的“劝善发书”“恤嫠励节”“惜物放生”“给养产丐”等开支冻结,将义学中的平民班予以停办。这样一来,孤儿院的开办有了基地。接着,举办了育孤义捐菊花游艺大会和敦请急公好义人士分赴四乡向私人或神祖祀会广泛劝募的活动。不到两年,便募集田租八百余石,合慈善会原有田租共一千三百余石。从这以后,不仅育孤基金初步有了着落,而且房舍问题也迎刃而解。接着在屋后园地上鸠工庇材兴建了孤儿工厂一栋,使在育孤儿读书习艺、藏休游息时有了较为舒适的环境。

    经济基础虽然得到了初步奠定,但所有产额毕竟有限,因而收育孤儿在招收范围、招收名额、教养年限等方面,不得不加以适当的控制。经过反复研究,作出规定:每年秋初招收本县境内七至十二岁孤儿一个班,计40名。收育期间为四个整年。从开办第四年起,每年毕业一个班招收一个班,经常在育人数不少于160人。

    在收育前,派人分赴各住居所在地认真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甄别分类:以孤儿本身父母双亡毫无依靠的为甲类,父亡母存生活贫苦又无旁系血亲能予照顾的为乙类,父亡母存或父母双亡,尚有旁系血亲可予抚养的为丙类。终审以后,再按先甲次乙再丙确定收育对象通知入院。

    孤儿入院后,除专人专责,力求使他们衣食温饱、生活安定外,更重要的是使他们能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所以他们在教育期间,能够受到前期小学四年的义务教育(当时国民义务教育的规定为四年)。同时,孤儿工厂也分设织染、缝纫、编爆、蚊香、陶画、藤织各组,量材安排参加一组或两组的工艺学习。由教务处负责规划,每日以两个年级学工,两个年级学文化,交互轮流,工读兼顾。并且酌情利用早晚自习和寒暑假以补足文化学习的时间。

    此外,还专聘技师教练管乐,以丰富文化娱乐内容。四年在育期满,或留厂工作,或由亲属领回,或由院中出面介绍就业,作好妥善安顿。

    由于时局动乱,物价飞涨,加上连年自然灾害,田租歉收,以致院中经费收支赤字累增,1943年不得不将慈善会原保留的“寒施絮衣”“暑送药茶”开支相继冻结,义学会全部停办。在这经济危机十分紧迫的年头,醴陵又遭受日寇沦陷。全体孤儿被迫避寇于邑西龙虎村,继迁长水。

    在离乱播迁的一年多里,虽然没有过多荒废孤儿课业,但一百多人的生活费用,东挪西贷,困顿不堪。当寇退复员重返县城的时候,孤儿工厂已全部被毁,宿舍教室也被洗劫一空。

    面对劫后余烬,正副院长凌云霄、王国彬等人,一面向社会人士呼吁救济,一面奔赴长沙,求助于醴陵旅省同乡会。幸赖各方支援,尤其是驻省同乡,不遗余力,给予相助,多次获得善后救济署湖南分署拨给大量财物,使孤儿工厂的旧貌迅速恢复,育孤事业比较过去气象更新。建国后,人民政府派员接收。1951年,孤儿院已不适应时代需求乃宣告结束。

    附注

    醴陵善园慈善会 十条善举

    1.发送劝善书画;

    2.救助守节寡妇;

    3.凿池放养龟、蛙、鳅、鳝;

    4.丐妇分娩送给一月口粮,婴儿衣裙两套;

    5.隆冬散发棉衣棉絮;

    6.酷暑设药茶站送防暑药丸;

    7.办善园小学、内分求实饮成两部、平民子弟入“求实”征费入学、 贫民子弟入 “饮成”免费入学;

    8.购水龙一部、防救火灾;

    9.施放贫户过春节口粮和猪肉;

    10.向困难小贩无息贷款、一次整取,分期归还,还后再借。

    据《醴陵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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