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教师节”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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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纪鸿

    我在1972年高中毕业后就当起了教师,当了20多年。虽然教师没有成为我的终身职业,但每当教师节来临,我仍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查阅资料后,我发现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多个日期曾作为教师节。

    早在1931年,教育界知名人士邰爽秋、程其保等人联合京、沪教育界同仁,议定每年6月6日为中国教师节,得到全国响应,但没有得到官方的立法承认。1939年,国民政府决定以孔子诞辰日,即8月27日为教师节。但由于日寇入侵,山河破碎,这个教师节并未在全国广泛推行。

    1951年,新中国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负责人,发表书面谈话,宣布废除以前的两个教师节,以5月1日国际劳动节兼作教师节。由于该节并无教师的特点,实际上包括教师在内,“五一”都只提劳动节,加之宣传不够,许多教师也不知道有这回事,这个教师节便无声无息消失了。

    那么,现在众所周知的9月10日教师节是怎么来的呢?1981年8月30日,《光明日报》头版刊登《建议建立教师节》的“读者来信”,北京读者章连峰建议:“定每年九月一日为教师节,全国学校在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同年,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包括叶圣陶、雷洁琼在内的民进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的主要发起者及撰稿人是时任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民进中央常委的方明。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同年7月20日,《光明日报》再次以“读者来信”的形式刊登《建议每年开展一次“尊师周”活动》,作者为天津南开中学语文教师田家骅。田家骅建议:“教师应有自己的节日。日期最好在暑假后开学的第十天为宜。”这恰好与后来教师节的日期相吻合。

    1983年,包括葛志成、霍懋征在内的民进十几位政协委员再次在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联名提出《为提高教师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也再次将“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也解释了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的原因。同年12月初,暨南大学和中山大学学生倡议建立“尊师节”。12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原校长王梓坤院士在一次座谈会上倡议9月为“尊师重教月”。

    1985年1月,时任国务院总理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21日,会议通过决议,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据《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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