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邓伟勇 通讯员/阙超) 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发布通知,在全市开展“十佳村规民约”“十佳居民公约”评选。
活动征集范围包括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或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组织实施的优秀组规、公约等也可纳入。
征集条件要求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内容合法合规、制定程序规范、形式灵活多样、作用发挥明显等。比如,组织实施1年以上,群众普遍熟知认可,在正确规范村(居)民之间、村(居)民与集体、本村(社区)与邻村(社区)的关系方面,在有效调动村(居)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方面,在树立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建设和谐有序、绿色环保、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美好家园方面成效显著。
有意向参与评选的村(社区)可在9月25日前向乡镇(街道)进行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后上报至各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专家评审团将对各地推荐上报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集中评选。
通知明确,对获得全市“十佳村规民约”和“十佳居民公约”的村(社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相关评优评先中给予倾斜。同时,鼓励引导各村(社区)运用快板、三句半、情景剧、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精彩呈现出来、传播开来,凝聚基层治理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