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肖唯)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近日,株洲市渌口人民法院邀请渌口区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达20年的邻里纠纷,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肖某与被告张某系多年邻居,原、被告居住的小巷尚有几条通道可供自由通行,被告张某家门口的通道是其中之一。后随着城市房屋的拆迁和改建,原告肖某的房屋被建筑物所包围,造成原告通行不便,被告张某屋外的通道为原告往西南方向出入的唯一通道。
2002年上半年,随着当地发生市场搬迁,出入该通道人员不断增加,原、被告为出入该通道多次发生口角,邻里关系恶化。后被告张某在通道出口处堆砌砖墩并安装铁条门,还将铁条门上锁,双方经多次交涉未果,故诉至法院,望解决邻里纠纷。
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被告张某在十日内将通道排除妨碍,拆除砖墩及铁条门,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仅拆除了砖墩,双方关系始终未取得缓和。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互为邻里,调解得当更利于日后相处,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张某,劝说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劝告及督促,张某仍据理力争,拒不履行铁条门拆除义务。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执行一案,两家结怨”的局面出现,执行法官遂邀请区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
协商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各执己见,多次发生口角。人大代表和执行法官站在双方邻里友好,互助共赢的角度多次劝说,被执行人张某仍不愿履行拆除铁条门的义务。
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阐明了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决定强制拆除被执行人张某设置的铁条门。今年8月中旬,执行法官再次邀请区人大代表见证强拆铁门的执行行动。在人大代表及相关邻里共同见证下,铁条门被成功拆除,也清理了过道杂物,恢复了通行畅通,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