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平 通讯员/周洁) 代缴范围扩大,祖辈、孙辈等亲人的医保缴费问题可不用担心了……8月12日,本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省医疗保障局于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在我市执行。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范围已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
共济对象可达20人
“此前代缴对象仅限直系亲属。”市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2022年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配偶、父母、子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充分发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作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过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减轻家庭缴费负担。此次职工医保再次扩大代缴人群,将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医保的社会影响力,从整体上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保覆盖率。
《通知》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范围由父母、配偶、子女扩大到本人近亲属。职工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缴纳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我省参加居民医保费。
职工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小程序“家庭共济”模块先绑定亲属关系,再使用“职工个账代缴城乡居民”模块完成缴费。职工参保人可同时绑定10名近亲属作为共济对象,累计最多可绑定20名近亲属。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在我省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间,职工参保人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代缴近亲属居民医保费用。原则上,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支持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因客观原因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参保缴费的特殊人群或特殊情形,可通过“湘税社保”App或小程序等税务部门指定的渠道缴费。
重复缴纳可申请退费
帮亲属代缴,万一被代缴的亲属已经缴纳医保费,怎么办?
根据《通知》规定,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后,因重复缴纳省内居民医保费或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死亡等原因,可申请退费。
申请人应在参保年度6月底前,向居民医保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退费。经审核通过后,代缴的居民医保费会退回代缴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根据《通知》要求,医保部门将在该年度职工个账清算工作启动前完成退费,清算工作启动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的退费申请。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清算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医保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是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内容之一。接下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